申请资格
- 符合在www.cgc.com.my 列明的国家中小型企业发展理事会(NSDC) 之中小型企业定义(欲知详情,请点击此处);
- 必须向马来西亚商业公司注册局;或沙巴和砂拉越地方执法单位/县办公室;或专业法令服务供应商注册;
- 马来西亚公民所管制和马来西亚公民所拥有(至少51% 股权)的企业,以及留驻在马来西亚;
- 营运至少超过一年的企业。 主要管理人需拥有至少两年的经验来管理类似性质的业务;
- 主要管理人/接班人必须再申请时年满21岁或以上,以及在偿还期届满时,年满65岁或以下。
贷款目的
- 营运资本和/或
- 资产收购
贷款金额
- 最低 :RM50,000
- 最高 :RM500,000
贷款偿还期
- 长达五(5)年
贷款选项
- 定期贷款 (TL)
贷款利率
- 基本贷款利率(BLR) + 0% (BLR 是根据金融机构的现时利率)
担保费
最低 0.5%,最高 5.75%。
i) 担保费付款
- 新保证函(LG) – 在金融机构提出要求LG时缴付,但胥视是否已全额缴付担保费
- LG周年 – LG周年日或之前连同周年担保费缴付
ii) 退还担保费
- 退还担保费将基于LG未行使期按比例以月计算,适用于CGC取消或修订的LG。
- 已行使期从LG当月/周年日的月份起计算,直至收到CGC取消/同意修订通知的月份。
参与银行
- RHB银行
申请程序
- 申请表格可通过各个CGC分行索取或请点击这里下载申请表格。
- 完整申请表格和文件可交给临近CGC分行。